天津发布重磅教育文件 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文共设置四个大项和18个子项。其中明确——
- 确保全市小学、初中学校规模均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
-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 自2021年起,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须有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2年任教经历。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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